工程名称: 宁海县磨盘山码头—污水处理工程
工程地点: 本工程位于 象山港顶部铁港内,在宁海县强蛟镇境内。
建设规模: 污水处理
预算造价: 约97万元
质量要求: 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招标工期(月): 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水污染治理工
程)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在300 万元及以上 ;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必须在三级及以上;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发布日期: 2010 年8月5日~8月10日
报名时间: 2010 年8月10日08∶30~11∶00;14∶30~17∶00
报名地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中路138号5楼)
报名须知: 由交易员凭IC卡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4)其他材料;(5)以上各种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并在单位介绍信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该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无效的后果自负。
其它要求: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
(2)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宁海县环保局备案。
(4) 从本工程报名起投标单位3个月内、从业人员 1 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条件,否则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时一起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
1、 须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http//: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向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提交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帐号:39752001040010207。
2 、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招标人:宁海县磨盘山码头工程建设指挥部
邮 编:315600
招标人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99号
联 系 人:范羲剑
电 话:0574—59957065
传 真:0574—59957111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邮 编:315600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西二路10号
联 系 人:胡肖菲
电 话:0574—65333705
传真:0574—6533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