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通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彭州市通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彭发改审[2009]2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成都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彭州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招[2009]1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0911053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址:位于彭州市通济镇筒西村六社。
建设规模:通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约8亩,日处理污水1500吨。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以外企业出具持有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2007年7月以来已完成至少3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一个至少为四川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 监理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监理资质或以上资质(四川省以外企业出具持有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2007 年7月以来已完成至少3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一个至少为四川省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8 月 5 日至 2010 年 8 月 1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彭州市建设局2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8 月 31 日 10 时 30 分,地点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彭州市建设局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州市水务局
地 址:彭州市新民东街41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3438195671
传 真: 028-8370262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28楼-C1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 系 电 话: 028-84364578
传 真: 028-84364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