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附属工程,拟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业主为浙江长兴滨河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位于长兴经济开发区合溪路以南、经四路以西交汇处,总用地面积约66000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土石方回填、围墙等。工程总造价约5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3企业具有《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需有任命文件)、“B” 类证书(项目负责人)、“C” 类证书(现场安全员)。
3.4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须出具《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凡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报名,报名集中受理时间:2010年8月3日至 8月9日(双休日除外),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6.报名地点:长兴县长海路361号(长兴招投标中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长兴滨河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金陵路
联 系 人: 朱 工 电 话: 0572-6045234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狮虎路88号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 0572-6250311
传 真: 0572-6250311
浙江长兴滨河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