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0100802H2 | 所属地区 | 成都 |
项目名称 | 新津县普兴镇火车站片区及安置点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 |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2日 | 截止时间 | 2010年08月05日15时 |
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津县普兴镇火车站片区及安置点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津县普兴镇 |
实施时间 | 设计周期:30工作日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火车站片区及安置点铺设污水干管4134米,并实施道路恢复 |
建设资金 | 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法规筹集 |
其他 |
设计1 | 新津县普兴镇火车站片区及安置点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设计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2007-2009年至少完成2个类似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2、财务要求:2007-2009年内未出现亏损;3、信誉要求:没有处在投标禁止期;4、设计负责人要求:相关专业,注册建筑师,中级或以上职称;5、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08月02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8月05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账 号: 5100 1607 3080 5150 571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设计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1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0年08月06日10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 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津县东顺河街129号
邮 编: 611430
联 系 人: 罗先生、赖先生
联系电话: 028-82552527、13540612826
传 真: 028-8255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