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项目地质勘察监理招标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议书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项目建议
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613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铁道基金和黑龙江省,项目出资比例铁道部
90%,黑龙江省10%。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哈尔滨至佳木斯及其他相关线路。
2. 工程规模:线路通过地区主要沿松花江布设,由哈尔滨站引出,沿线经过呼兰、木兰、通河、依兰
、巴彦进佳木斯市,正线全长约342.057km。沿途交通便利,哈萝公路、哈同高速公路贯穿全境,松花江
大桥及水电交通枢纽的相继投入使用,成为联系南北两条交通干线的纽带,大大加强了松花江南北两岸的
沟通和交流。
3.招标范围:哈佳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要求
1.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潜在投标人必须有近年来高速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的业绩。
3.潜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于本工程的地质勘察监理能力。
4.潜在投标人未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有
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4日至2010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电汇单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验原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电汇),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年8月25日8时 30 分至 2010年8月25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8月25日9时 00分
联系人:潇 彤
手 机:13520192386
电 话:010 63850981 传 真:010 63898858
邮 箱:zbcg166@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编:10007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井东里1号院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8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