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市发改资〔2007〕150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1.2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所有建(构)筑物及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预算审定价2447.34万元。
2.2招标范围:市政工程(按设计文件);
2.3资金来源:拨款;
2.4工程地点:梅州经济开发区内;
2.5建设工期:150个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信誉要求: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凡具备上述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梅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登记证(未办理登记证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建造师身份证、省外企业须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外地驻梅建筑业企业告知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书,上述资料必须由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亲自递交。
6、报名时间:2010年08月0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6:00时(报名地点: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0年08月02日16:00时审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7、合格投标人于2010年08月03日14:30~17:30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及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23日9:30时前,提交到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9、正式投标人应按照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伍万元。
招 标 人(盖章):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三楼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0108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四楼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73022
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11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265256
http://market.meizhou.gov.cn/website/stuff/js/Index.jsp[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水1.2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所有建(构)筑物及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预算审定价2447.34万元。
2.2招标范围:市政工程(按设计文件);
2.3资金来源:拨款;
2.4工程地点:梅州经济开发区内;
2.5建设工期:150个日历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信誉要求: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凡具备上述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梅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登记证(未办理登记证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建造师身份证、省外企业须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外地驻梅建筑业企业告知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书,上述资料必须由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亲自递交。
6、报名时间:2010年08月0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6:00时(报名地点: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0年08月02日16:00时审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7、合格投标人于2010年08月03日14:30~17:30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及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8月23日9:30时前,提交到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应准时参加。
9、正式投标人应按照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伍万元。
招 标 人(盖章):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三楼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0108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四楼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73022
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11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265256
http://market.meizhou.gov.cn/website/stuff/js/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