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津县永商镇二期(永兴场镇)污水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己由新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以新发改投资[201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津县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成都市新津县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发改核准[2010]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址:新津县永商镇。
工程规模:改造污水管网1.6km,道路恢复1.6km。
项目总投资: 734.34万元。
设计计划完成时间: 3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新津县永商镇二期(永兴场镇)污水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1 .资质等级条件: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排水、道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2007年-2009年内未出现亏损3.业绩要求:2007年-2009年完成2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5 .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6.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7.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8.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9.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7 月27 日至 2010 年 8 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1.1 凡未在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电子招投标企业注册的投标者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到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介绍信或授权书收原件,其余资料收复印件(盖鲜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0年8月 17日10: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新津县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津县东顺河街129号
邮 编: 611430
联 系 人:岳女士 赖 先生
电 话: 028-82556772 13540612826
传 真: 028 —8255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