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角美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角美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0]176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及服务工作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新角美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龙海市角美镇洪岱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94683.29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9173.7万元;其中建安费4969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主要设计内容为集散广场、绿化休闲广场、停车场、地面硬化、绿化及其他配套;
2.6.2. 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资概算。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0月;计划建设周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专项资质,同时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详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7月22日至2010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03时30分至0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8月16日17:00时前(含);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0年8月17日09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方 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 系 人:江 涛\韩 璐
联系电话:010-63835786 51113193
移动电话: 13683684479 13401117640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E-mail):dlzb66@163.com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