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 (二)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0 年 7 月 20 日至 2010 年 7 月 30 日每日 8:30 至 11:30 ,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2010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00 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编号: DYPEDZ2010-026#
二、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备 (二), 采购项目预算资金 1625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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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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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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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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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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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除臭系统及配套设备(计划投资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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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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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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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设备(计划投资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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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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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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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计划投资6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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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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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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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控仪表(计划投资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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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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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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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格栅间(计划投资 1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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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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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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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 计划投资1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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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 1 )投标人为国内直接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代理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 2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 3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相关的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 ISO 认证证书、各种试验或检验报告、资质证书等有关鉴定资料;
( 4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特殊条款:
包一至包五:
( 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
( 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类似项目销售业绩;
包六:
( 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0 万元;
( 2 )投标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安装资质;
( 3 )投标人须具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工艺设计、测试以及系统设备成套供货和运行调试安装的工程业绩;
四、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700 元 / 包,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包一至包五:①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 与原件一致 ” 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②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包六:③投标人安装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 与原件一致 ” 字样的安装资质复印件 (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书原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 160 号)第一开标室。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联系人:
发售地点:东营东城丽景国际 37 号楼 3 单元 201 室或聊城市东昌东路 159 号
联系人:路 先 生: 15806351105
田 丙 强: 13406378862
电话 / 传真: 0635-2928809/2185818
电子邮箱: zxtbqwor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