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江路南延线(裕和路至三乐路段)工程第一标段(K2+364.055~K2+750)施工
2010-7-5 10:41:57
汾江路南延线(裕和路至三乐路段)工程已获立项批准建设,本次招标范围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佛山市东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汾江路南延线(裕和路至三乐路段)工程第一标段(K2+364.055~K2+750)施工
3.工程地址:佛山市东平新城内
4.单位性质:企业单位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程规模:道路长约386米,宽50米,双向八车道。工程造价约为1700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汾江路南延线(裕和路至三乐路段)工程第一标段(K2+364.055~K2+750)的道路、排水、照明、通信管道、交通设施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及保修。详细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为准。
三、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及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路桥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 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报名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等资料的复印件。
3.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拟设项目部组成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工程师)名单、简历及其上岗证、注册证、职称证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5.企业近三年内(2007年6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的同类型工程且工程造价1200万元或以上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项,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6.拟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清单。
7.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近三年内(2007年6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担任过项目经理、建造师的类似工程且工程造价1200万元或以上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项,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8.其它能证明本单位综合实力的相关资料。
9. 08、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五、报名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时间: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凭报名回执于2010年7 月9日9 :30 至17 :15 送至,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2、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对所有复印件核查原件,无原件的复印件无效。
六、领取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的时间:
凡资格预审合格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按金每份1000元人民币,于开标会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图纸应保持整齐、洁净)。
联系人:罗旭 张小川
电 话:010-88251892 1352243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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