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龙箐水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云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龙箐水库新建工程 已由 昆明市水务局以 昆水复【201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宁市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按政府规定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龙箐水库所在河流为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普渡河右岸的二级支流,水库控制径流面积58.3km2,其中上游明朗水库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46.0km2,明朗水库至龙箐水库区间控制流域面积12.3km2。龙箐水库总库容为125万m3,最大坝高32.1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咨信;并具备绿化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绿化施工能力满足相应的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7 月 5 日至 2010 年 7月 9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复印件加盖红章)、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4.2 报名费每一投标单位200.00(贰佰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壹仟贰佰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壹佰元)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叁) 日内寄送。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