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策克口岸站及临策铁路天鹅湖西站至策克口岸站铁路联络线工程甲供物资(电力)采购招标公告
2010-07-02 17:50:1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
招标编号:HTWZ201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策克口岸站及临策铁路天鹅湖西站至策克口岸站铁路联络线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铁路策克口岸站及临策铁路天鹅湖西站至策克口岸站铁路联络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9]16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HTWZ2010-30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铁路策克口岸站及临策铁路天鹅湖西站至策克口岸站铁路联络线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境内,南端起点位于额济纳旗府达库布镇以东约50km,临策铁路预留天鹅湖西站,北至策口岸站,线路呈南北走向,线路全长68.818km。
开工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竣工时间为2010年9月20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物资设备分包清单中的到站、数量及规格最终以实际供货订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如果招标包件允许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备三年以上在铁路或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7 月 7 日至2010年 7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介绍信等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HTWZ2010-30 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7 月 30 日 8 时 0 分至 10 时 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7 月 30 日 10 时 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刘 阳
手 机: 13146464996
电 话: 010-63891720 010-63891730
传 真:010-63891730
邮 箱: zbcg66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 0 0 0 7 1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