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2  招标  北京  系统  工艺流程  VOC  信息  废水处理  工程师  树脂 

宜昌市体育场路、胜利四路上段、桃花岭路综合改造及体育场路污水收集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7-05 11:46
浏览次数: 147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宜昌市体育场路、胜利四路上段、桃花岭路综合改造及体育场路污水收集工程招标公告
2010-07-05 08:49:33
开标时间:2010-07-27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北
一、现决定对宜昌市体育场路、胜利四路上段、桃花岭路综合改造及体育场路污水收集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概况:
一)道路部分
体育场路综合改造工程(绿萝路~东山大道),道路全长2791.41米。其中绿萝路~肿瘤医院段长773.31米,红线宽25米;肿瘤医院~东山大道段长2018.10米,红线宽36米。
胜利四路上段综合改造工程(东山大道~体育场路),道路全长984.10米,红线宽25米。
桃花岭路综合改造工程(隆康路~桃花岭大院门口),道路全长505米,0+020~0+200车行道维持宽5米,0+200~0+505车行道拓宽至7米。
道路改造总长约4.28公里,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污水管网部分
体育场路污水收集工程(白龙井路~东山大道),全长约2085米。污水管道沿体育场路敷设,穿越铁路桥后,接入东山大道上规划污水干管。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电缆沟、路灯管线预埋、交通设施管线预埋等综合改造工程、污水管网建设以及相关附属工程。
3、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及部分国债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5、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8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月31日;
(2010年12月30日主车道通车)
   工        期:18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提供副本原件)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
4、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且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5、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严重违约等失信行为。(须提交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非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效,出具证明的日期应在招标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之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且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

人员(提供原件);
⑵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2005年以来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沥青砼道路工程施工管理(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考核内容);
8、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原件)。
9、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一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
10、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水泥稳定粒料搅拌站1座(300t/h以上);
(2)沥青混合料拌和机一座(160 t/h以上);
(3)沥青砼摊铺机2台(摊铺宽度9米以上);
(4)双钢轮振动压路机2台(14吨);
(5)轮胎压路机1台。
投标人自有施工机械设备须提供采购单据原件或公证书,租赁机械设备须附租赁意向协议书原件以供核查。
11、类似工程业绩:2005年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沥青砼道路工程施工(城市干道累计长度不小于5km;或一级公路、高速公路累计长度不小于10km)工程施工。(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

收报告原件以供核查。其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否则无效。)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0年 7 月 5日至 2010年 7月 16日 17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拾 万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上午10:00时整,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之一及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所参加开标会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九、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不可委托代理。
十、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0年7月5日。


    联系人:黄勃    王磊       电  话:15201376585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jinxinzbgs@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