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省道303线五岔沟至三岔三级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2010-07-02
招标编码:CBL_20100702_5273223
开标时间:2010-07-22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1. 招标条件
省道303线五岔沟至三岔(三级公路)大中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内公发 [201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内蒙古自治区公路2010年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计划经费和银行贷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占66%、银行贷款占3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原路概况
省道303线全长41公里,起点五岔沟西检查站桩号k0+000,终点锡盟与兴安盟交界边防三连门前小桥,桩号k41+000。原路按标准可分为两段:
⑴ 起点K0+000—K30+650长30.65公里为平原微丘三级路标准(原标准),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3.5米厚18cm基层6%水泥稳定砂砾,厚3cm的AM-13型沥青碎石表处。
⑵ K30+650—K41+000长10.35公里为山岭重丘区四级路标准(原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5米,路面宽3.5米厚18cm基层6%水泥稳定砂砾,厚3cm的AM-13型沥青碎石表处。桥涵设计荷载汽车-20,挂车-100(原标准),小桥涵与路基同宽。
2.1.2 维修方案
⑴ 根据路面实际情况对K0+000~K21+900段路基进行抬高、拓宽处理。具体方案为:挖除原土路肩后充分进行压实,确保压实度≥95%。铺筑与原路基层厚度相同的18cm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在铣刨完原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后统一再铺筑厚16cm水泥稳定砂砾掺配20%碎石基层、厚4cm中粒沥青混凝土路面、两侧宽为50cm混凝土路肩板,并对局部翻浆段进行挖除换填处理。
⑵ 本项目共利用小桥7座,其中2-13m小桥2座,1-8m小桥2座,1-6m小桥3座。共利用涵洞15道,其中1-1.5m盖板涵12道,1-1m圆管涵3道。利用7座小桥两侧改混凝土防撞墙,加铺厚12cmC40水泥混凝土,做厚5cm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利用15道涵洞两侧做M10水泥浆砌片石防护。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8月1日,交工日期:2010年9月15日。
2.3 合同段划分:省道303线五岔沟至三岔(三级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合同段,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3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在过去五年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工作不少于3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7月2日至2010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仅限施工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仅限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0年7月20日15:00时(北京时间)办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电话:010-5989373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联系人:徐征
手机 :13522845349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010-59893731
手机 :15811083710
传真 :010-88205605
电子邮箱:xzzbc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