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水运出海通道工程(曹渡河口至桥巩段)施工№1、№2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0-07-02 15:02:14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西南水运出海通道工程(曹渡河口至桥巩段)施工№1、№2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水运出海通道工程(曹渡河口至桥巩段)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函【2009】7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起于广西与贵州交界的曹渡河口,止于桥巩电站坝址,全长450.2km。
建设规模:本工程按Ⅳ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500t级船舶,设计航道尺度为2.5米×50米×330米(水深×宽度×弯曲半径),同步建设天峨港、东兰港及30个客圩渡码头,共整治滩险43个。工程内容包括航道整治工程、助导航工程、港口和客圩渡码头工程等。
计划总工期:36个月,其中航道整治工程计划工期:24个月。
标段划分: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共划分为 5 个标段。其中№1、№2标段为航道整治工程;№3标段为助导航工程及便民码头工程;№4标段为天峨港工程;№5标段为东兰港工程。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即:(1)西南水运出海通道工程(曹渡河口至桥巩段)施工№1标段;(2)西南水运出海通道工程(曹渡河口至桥巩段)施工№2标段。其中№1标段航道施工范围为曹渡河口至百龙滩坝址,№2标段航道施工范围为百龙滩坝址至桥巩坝址。主要工程量如下:
№1标段主要工程量表
项目名称 水下炸礁 陆上炸石 水下清碴(覆盖层)
工程量 157454m3(其中水下控制爆破53423m3,水下液压分裂爆破3999m3) 19706m3(其中陆上控制爆破9800m3) 33313m3
№2标段主要工程量表
项目名称 水下炸礁 陆上炸石
工程量 122758m3(其中水下控制爆破30836m3,水下液压分裂爆破828m3) 26998m3(其中陆上控制爆破11726m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2)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爆破资格证;(3)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隶属、股权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否则只能选派一家单位参与申请;(4)必须具备适合内河山区河流Ⅳ级航道工程施工的船舶(具有适合该河段施工工况条件的船舶吃水深度不大于1.8m,型宽不大于11m,型长不大于35m,水面以上高度不大于8m):钻机船3艘以上(含3艘),其中自有钻机船至少1艘,每艘钻机船最低配置4台中风压钻机及其配套的船机设备;挖泥船3艘(斗容1.0 m³以上)及其配套的船机设备,其中自有挖泥船至少1艘;(5)施工船舶必须提供有效的船舶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并标明船舶目前所在地及使用情况,如为租赁,则同一艘船舶只能由一家申请单位使用;(6)必须承担过类似规模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航道等级Ⅲ级至Ⅵ级)项目一项以上(含一项);(7)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8)申请人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前5 年内申请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同一申请人申请参与上述两个标段投标时,原则上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15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飞 朱锦坤
电 话: 13488880882 010-88621187
传 真: 010-88621187
E-mail: zbcg2008@126.com(资质、业绩请发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88621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