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招远夏甸风电场一期工程风力发电机组(二次挂网)
2010-07-01 23:02:09
招标编号:GDCX-FDZB10-193
开标时间:2010-07-23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电招远夏甸风电场一期工程风力发电机组(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FDZB10-193
日 期:2010年7月2日
1.1受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第二次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己购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重新购买第二次招标文件。
1.2 本标的招标范围:单机容量1.5MW,共33台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同类型单机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
1.4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5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7月2日-7月9日出售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6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首先应在商务网上注册成会员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
1.6.1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1.6.2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招标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北京,同时必须在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1.6.3 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4 潜在投标人凭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7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
1.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3日,北京时间10: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地点:北京。
1.10 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开标的時间为2010年7月23日,北京时间10:00整,会址见大堂路标。
1.11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2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招标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13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标代理负责人: 姚露 周紫妍
联系电话(Tel.):010-63891730 010-63891720
移动手机(Tele.): 18701461519
传 真(Fax.):010-63891730
电子邮箱(E-mail):zhaobiaocaigou@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大井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