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漳州市峰头水库管理局防汛楼及大坝景观工程施工招标
开标时间:2010-07-14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238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峰头水库管理局防汛楼及大坝景观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
改网政策[2008]5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峰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部,建设资金来
自国债资金、政府补助和自筹,受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云霄县马铺乡峰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峰头水库管理局防汛楼及大坝景观工程施工投资约238万元,其中防汛楼建
筑占地面积305.42平方平,建筑面积702.1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峰头水库管理局防汛楼及大坝景观工程包括土建、安装部分。具体范围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5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6.3. 代建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须通过
上一年年度年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
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
3.5.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20.1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6.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6月 28 日~7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
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
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电子光盘等)每份售价3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400元
,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捆绑出售,恕不单卖。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7月 14 日上午9时30分前汇到招标文件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1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7 月 14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
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核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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