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洛高速少林寺至洛阳段、洛阳西南绕城段绿化日常养护工程、土建及交通安全设施维修保养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2010-07-01 17:44:2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少洛高速少林寺至洛阳段、洛阳西南绕城段
绿化日常养护工程、土建及交通安全设施维修保养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少洛高速少林寺至洛阳段、洛阳西南绕城段分别于2005年8月、9月建成通车,养护工程项目由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少洛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心(上级主管单位为: 河南公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本路段的绿化日常养护工程、土建及交通安全设施维修保养工程项目已经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批准立项,其日常养护资金为业主自筹并已经落实。受河南公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投标并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本日常养护工程计划于2010年8月开工,2013年8月完工,计划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绿化日常养护工程
本高速公路起讫桩号为K52+917~K111+678(少洛段)、K719+324~K755+368(洛阳西南绕城段),主线全长94.805公里,标准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设计行车速度100km/h,全封闭、全立交,各种附属设施完备,途经登封东、登封西、君召、吕店、澎婆、伊川北、洛阳新区、高新区、涧西、任屯10处互通立交和1处服务区。本次招标范围为少洛高速少林寺至洛阳段、洛阳西南绕城段绿化日常养护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
合同段 起至桩号 工程内容 投标人资质要求
SLLHYH-01 K52+917~K98+000(少林寺至洛阳段) 主线(隔离栅以内)、5个互通区、4个收费站区、1个服务区的绿化日常养护工程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不含试行贰级)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SLLHYH-02 K98+000~K111+678(少林寺至洛阳段)K719+324~K755+368(洛阳西南绕城段) 主线(隔离栅以内)、5个互通区、4个收费站区的绿化日常养护工程
2.2 土建及交通安全设施维修保养工程
本高速公路起讫桩号为K52+917~K111+678(少洛段)、K719+324~K755+368(西南绕城段),主线全长94.805公里,标准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设计行车速度100km/h,全封闭、全立交,各种附属设施完备。本次招标范围为少洛高速少林寺至洛阳段、洛阳西南绕城段土建及交通安全设施维修保养工程分2个标段。
合同段 起至桩号 工程内容 投标人资质要求
SLYH-01 K52+917~K98+000(少林寺至洛阳段) 路基、路面、桥涵(通)、结构物、防护、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维修保养 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资质
SLYH-02 K98+000~K111+678(少林寺至洛阳段)K719+324~K755+368(洛阳西南绕城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不含试行贰级)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绿化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最近3年内,承担过2条或以上累计100公里以上(含100公里)高速公路绿化日常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条仅适用于绿化日常养护工程)
3.2申请人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资质,最近3年内在一个合同中,曾独立完成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维修保养工程的养护施工,或最近3年内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100公里同类高速公路养护维修保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条仅适用于土建及交通安全设施维修保养工程)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亦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4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0 年7月1日至 2010 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如有)每份售价为 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 年7月15日10时,申请人应于 2010 年7月15日8时至1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100,000元的资审保证金。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刘 阳
手 机: 13146464996
电 话: 010-63891720 010-63891730
传 真:010-63891730
邮 箱: zbcg66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 0 0 0 7 1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