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秦淮区第1批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6-30 00:00:00
所属行业:环保,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南京市秦淮区建设局建设项目城东地区和内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秦淮区第1批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字【2010】462号;宁建字【2010】
46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秦淮区第1批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城东地区和内秦淮河流域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市政道路(含污水管道及附属工程)
10、工程规模:长度:600 m;宽度:600 m。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6月30日至 2010年7月6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6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200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款大于等于3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含污水管道及附属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开标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2、业绩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中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或报告)原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六、评标细则: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4、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5%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5、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6、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建造师证在合同签订之前,押至招标人处,至工程验收合格。
7、施工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各类费用(可列入投标报价),费用包干使用,决算时不作调整。
8、城东地区及内秦淮河流域的工程地点是指:亚都新寓小区、宇秦园小区、豆腐坊小区、毛家苑小区。
9、报名后在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0、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否则作放弃投标处理。另,招标文件发放起止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
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至2010年7月6日的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逾期的将予以拒绝。投标单位报
名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联系人:黄勃 王磊 电 话:15201376585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jinxinzbgs@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