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风电场一期49MW工程塔筒采购项目(Ⅱ)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一、投标人应具备招投标法规定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中国 法律、行政法规;
*2、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家(需有营业执照或企业组织代码),且注册资金不少于7000万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2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近三年具有1000KW级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风机塔筒60台的制造业绩(需附真实有效的业绩证明合同);
6、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7、本次投标不允许非塔筒制造厂商参加。
二、本次招标的总标的为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塔筒30台,因为工期紧,为保证塔筒制造厂按时保质保量地交货,此次招标分为两个子包,招标编号分别为 0702-1040CITC3058/1-2
,每个子包标的为15台塔筒。塔筒和基础环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如下: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交货日期 付款方式
基础环 15 2010年9月15日前全部交完 1:3:3:2:1
塔筒 15 2010年10月15日前全部交完
三、凡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6月30日至2010年7月6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为4000元人民币(含17%增值税),售后
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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