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景F17专线电缆修复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2010-06-29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00629_5257048
开标时间:2010-07-21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根据广供电天函[2009]12号/广供电天函[2010]2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华南理工大学现对华景F17专线电缆修复工程施工进行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华景F17专线电缆修复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编号:
三、建设地点:天河区翰景路段
四、项目概况:更换华景F17华景变电站至华南理工大学南区开关房部分被破坏电缆(华景路与华景北路交界东侧至五山路高架桥底西侧电缆2*ZRYJV22-8.7/15kV-3*240mm2/1900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项目编号[2010-3703]。华景F17专线电缆更换修复。具体情况按照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
预计发包价270万元。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19日11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0年7月19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0年7月21日9 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3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南方电监局发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格。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7、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1)上述第2、3、4、5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确定正式投标人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六、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八、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
二十、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联系人:李建斌 郭俊涛
手 机: 13520052364
电 话: 010-88205060 59893732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 china_zbcg@163.com
邮编: 10004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编: 100049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备案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