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集中采购呼辽直流工程电话及电视会议系统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0711-10OTL093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北京
1.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呼辽直流工程电话及电视会议系统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采购货物要求参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九章技术规范”。
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可以投一个、多个或全部包,采购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选择并接受供应商所投的任何包。
2.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 供应商资格业绩要求如下: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3 采购设备如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应答。
3.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6 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7 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8 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供应商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9 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3.10 (1)供应商必须具备信产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2)供应商应具备同类产品3年以上的销售经验,应具有不少于3个与本工程相类似的成功运行的业绩。
4. 本批实行网上单轨制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注:供应商申请采购文件时,需将申请登记表(附后)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上述联系人,同时将可编辑版的申请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5. 申请电子版采购文件时间:2010年6月29日起至2010年7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
6. 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所有的应答文件须于2010年7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交递交。逾期提交的应答文件将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联 系 方 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 系 人:李宝亮
联系电话:010-63835786 13146685311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E-mail)hsliang129@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