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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峰头水库管理局防汛楼及大坝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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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28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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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漳州市峰头水库管理局防汛楼及大坝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0-07-14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238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峰头水库管理局防汛楼及大坝景观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FJMSZB 2010-086)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政策[2008]51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峰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政府补助和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云霄县马铺乡峰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峰头水库管理局防汛楼及大坝景观工程施工投资约238万元,其中防汛楼建筑占地面积

平方平,建筑面积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峰头水库管理局防汛楼及大坝景观工程包括土建
安装部分。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5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漳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漳州市天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20.1条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6月 28  日~7 月 2 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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