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及老电厂供暖管网改造项目(材料)工程
所属地区:辽宁
溪湖及老电厂供暖管网改造项目(材料)工程已经本溪市发改委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溪湖及老电厂供暖管网改造项目(材料)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1、工程内容:材料采购
2、本工程建设地点在本溪市溪湖,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0年7月26日。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供货完毕
4、质量标准:执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5、投标保证金:10万元/标段。
6、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7、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原件,于2010年 6月30日至2010年7月6日8:00—16:00 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20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8、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4至2010年6月30日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 系 人: 张朝晖
联系电话(Tel.): 010-51113026/ 010-63835786
移动手机(Tele.):15210325606
传 真(Fax.):010-51113193
电子邮箱(E-mail):313459857@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负责人联系入网备案(本项目仅针对注册供应商,备案注册费详见服务收费列表),获取报名表格,并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