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机械招标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所属地区:内蒙古
1. 招标条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交通厅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公路养护经费的通知》(内财工[2010]448号)文件的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以下简称“招标人”)
现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由于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第7合同包铣刨机(数量4台)招标失败,故进行第二次招标。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另需提供投标人联系方式信息(A4纸打印,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传真等)于2010年6月21日至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竟投同一个合同包。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每个合同包应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担保(采用现金形式)。
3.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联系人: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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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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