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指挥中心一期建设和支队级指挥中心图像显示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通告
2010-06-24 09:49:26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0—06334
招标编码:CBL_20100624_522702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消[2009]542号、公消[2009]543号)批准实施,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货物采购、系统集成及伴随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2招标范围:总队指挥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指挥中心图像显示系统、音响会议系统、空调系统、综合布线及指挥中心装修工程)5个支队图像显示系统;
1.3计划交货期:60天。
1.4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近两年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
1.4.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1.4.3、申请人必须具备信息产业部门核准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有效资质(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1.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4.5、申请人必须持有国家保密局核准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有效资质(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1.4.6、申请人持有ISO9001或以上认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1.4.7、工业和信息产业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证书(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1.4.8、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函(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1.4.9、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复印件),需出示原件,或申请人必须在西宁市设有固定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并出示证明(原件);
1.4.10、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系统等相关软件著作权,需出示相关证明(复印件);
1.4.11、具有建设消防及相近行业通信指挥中心建设经验,近两年成功案例达到10个以上,需出示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1.4.12、谢绝制造商直投。
2、资格预审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
2.1有效的法人授权书;
2.2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3另附上述1.4中提到相关资质要求的内容;
2.4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6月24日至 2010 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刘欣 李博
手机:15210669923
联系电话:010-88621852
传真:010-88621652
邮箱:lyhg526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