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头岭片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一期续建工程、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单位招标公告
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惠州市文头岭片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一期续建工程、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进行投资建设,该项目投资建设单位招标采取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惠州市文头岭片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一期续建工程、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1.2招标人:惠州市水利局
1.3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文头岭
1.4项目内容:
1.4.1堤防工程共分三段,第一段是上游起始点与平马围西端衔接,跨惠澳大道西枝江大桥与已建成的文头岭堤防衔接;第二段顺新开河布置,加固起点为新世界长湖苑堤段南端,终点接广汕公路;第三段起点是新开河大桥,沿新开河北与马安围堤围相衔接。
1.4.2新建临江排水闸和临江排涝站及引渠和配套设施。
1.4.3文头岭片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一期工程文头岭排涝站(闸)未实施完毕的引渠及厂区配套设施。
1.4.4堤防景观工程,堤顶绿化及相关设施。
工程静态总投资估算约20000万元(不含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该项目工程预算以市财政审定为准。
2、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3、投标人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壹亿元(¥1.00亿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必须提供2008及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3.2投标人在广东省范围内具有项目建设、运营经验,其中近期的项目总投资要求达到1.50亿元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原件,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项目投资建设合同或项目立项文件为准;
3.3具有中标之后按计划建设投资的能力,报名时必须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以银行资金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报名时间:2010年 6 月 28日至2010年 6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
4.2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3)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能充分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公告第3条要求);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加封面与目录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将于2010年 7 月 1 日10点向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份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罗旭 张小川
电 话:010-88251892 13522439660
传 真:010-59893738
邮 箱:biddingchina@126.com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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