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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东水库除险加固泄洪渠及其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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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2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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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灵东水库除险加固泄洪渠及其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6-22 17:07:07  
招标编码:CBL_20100622_521504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广西
 
工程名称:灵东水库除险加固泄洪渠及其他工程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及地方配套
工程地址:广西灵山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以桂发改农经[2007]39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总投资为9235.33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以桂发改投资[2008]155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0]61号,现对该项目的泄洪渠及其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灵山县,建设规模:大二型水库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8月1日,完工日期为2011年1月30日,总工期182天(日历日)。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泄洪渠工程;坝区水土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投资约87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5年有承包过大型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 信誉要求:无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不填写专业,则视为无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视为无专业)。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视为无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2009年12月1日后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3.6.2 如提供的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职称证、质量检查员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所标明的工作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必须提供上一年度或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4. 其他事项
4.1《投标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没收其投标承诺金。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发售及现场踏勘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至7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联系卡》上载明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有关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联系卡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购买,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查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 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缴纳贰万元投标承诺金(投标承诺金在评标结束后3天内退还)。投标承诺金转入以下帐户,并凭银行转账底单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于2010年7月6日上午9时,由招标人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现场勘查,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投标人可派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

 联系人: 侯伟   章建平  
手 机:15210419442
电 话:010-88205060  
传 真:010-88180465
邮 箱:zbcg618@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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