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2010年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泥石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0-06-23 08:53:09
招标编号:庆市财苑告字【2010年】015号
开标时间:2010-07-13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甘肃
1、镇原县城关镇金龙土地开发项目、太平镇柴庄土地复垦项目、新城乡土地复垦项目、水荫沟泥石流治理项目,已由庆阳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
2.1.1镇原县城关镇金龙土地开发项目I标段:A片区,土地平整341990.8立方米,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实行单位工程总承包。
2.1.2镇原县城关镇金龙土地开发项目II标段:B片区,地平整154365.3立方米,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实行单位工程总承包。
2.1.3镇原县太平镇柴庄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平整95313立方米,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实行单位工程总承包。
2.1.4镇原县新城乡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平整997400立方米,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实行单位工程总承包。
2.1.5镇原县水荫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流域治理面积7.3km2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实行单位工程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镇原县境内
2.3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
2.5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参加镇原县城关镇金龙土地开发项目、太平镇柴庄土地复垦项目、新城乡土地复垦项目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或房建工程总承包 三级以上(含 三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参加镇原县水荫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 年6月27日上午 9 时至 2010年6月30日下午17时。
5、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5.1参加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本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书、取费类别证书、法人代码证及项目经理资质证原件,并持有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5.2 投标报名的企业以上证件须带原件一套,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7、投标截止日期:拟定于2010年7月13日上午8:30时。
8、开标时间:拟定于2010年 7 月13日上午9:00时。
9、投标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10、标书售价: RMB2000元/包(含招标附图,售后不退)
详细信息请咨询:
项目负责人: 程 潇
电 话:010-88621865
手 机:13691044390
传 真:010-8862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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