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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产品销售企业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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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2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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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产品销售企业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产品销售企业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

HBCT-10120579

三、项目说明

此项目为“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产品销售企业的招标。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和商务部等部委《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要求,河北省拟于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其实施过程为购买人将废弃的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和电脑等五类家电交售给家电回收企业,然后凭有关证件到具有资格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上述五类新产品后,具有资格的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家电销售企业凭有关材料,经网点所在地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核后,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垫付的补贴资金。本次即是对上述五类纳入以旧换新家电产品销售企业销售资格的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河北地区注册三年以上并具备合法家电流通经营资格的法人企业(可以是家电零售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或其设立的经销公司或省级代理商、运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在河北省年家电销售额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企业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经营资信状况良好且无不良信息记录;

3、投标人销售服务网点布局合理,配送能力覆盖本市(包括郊区县),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

4、投标人有专门售后服务团队,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保养的售后服务体系和良好的服务水平;

5、投标人销售网点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纪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6、投标人应无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

7、投标人能较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8、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下述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7月9日(节假、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只有在现场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接收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2010年7月12日上午7:30至9:30在开标地点集中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至开标地点。

2、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7月12日上午9: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和时间

  时间:2010年7月12日上午9:30。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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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产品回收企业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商业服务,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的委托,对“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产品回收企业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产品回收企业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
HBCT-10120578
三、项目说明
此项目为“河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产品回收企业的招标。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和商务部等部委《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的要求,河北省拟于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其实施过程为购买人将废弃的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和电脑等五类家电交售给具有资格的家电回收企业,然后凭有关证件到家电销售企业购买上述五类新产品后,家电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具有资格的家电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一律交售给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拆解处理企业向家电回收企业垫付运输费用补贴。本次即是对上述五类纳入以旧换新家电产品回收企业回收资格的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河北境内注册三年以上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经营资格,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的相关规定,并在所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必须在所属区域具备上门回收和搬运的能力以及有经过培训、具有专业能力的回收人员;
5.投标人必须有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封闭式库房;
6.投标人必须具备有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7. 专业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至少在10个乡镇或街道、社区设立回收站点;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下述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7月9日(节假、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    
2、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只有在现场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接收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2010年7月12日上午7:30至9:30在开标地点集中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至开标地点。
2、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7月12日上午9: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和时间
  时间:2010年7月12日上午9:30。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4、 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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