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基础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0-06-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已由北京市平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09】205号文批准建设,业
主为北京市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础处理工程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
2.2招标项目名称: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基础处理工程
2.3建设地点: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南宅村
2.4招标范围:包括综合处理区及渗沥液处理区等基础处理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
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临时建造师(含)以
上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4、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4.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方式:现场报名。
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2010年6月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投标申请人
报名时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
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
件。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6月22日至2010年6月2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 招标文件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黄勃 王磊 电 话:15201376585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jinxinzbgs@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