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津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保津高速公路全长 104.95公里,于1996年 3月开工建设,1999年12月建成通车,现已成为华北乃至西北地区的通海之路,沿线地市的经济腾飞之路。
自本路建成运营以来,已有约十年的时间,部分路段设备已经呈现老旧状态,已经不能满足现在逐渐增长的交通量的运营需求,故应对原有的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以满足广大道路使用者的要求及道路运营需求。
本工程的改造范围主要包括将保津高速监控系统的改造,在沿线设置可变信息标志,满足道路运营管理的需求,及时为道路使用者提供道路信息、调整控制道路车流量。
更新的设备需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性,确保保津高速公路的数据传输畅通,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需进行保津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联网调试。
为本次改造工程(需要控制外场情报板)配置工作站1套,控制软件1套。
因沿线道路的情报板使用时间较长,部分已经不能使用,本次改造将采用F型可变信息标志更换原系统的小型可变限速标志,共3套(分别设在霸州互通上下行、崔庄服务区附近)。本次将在沿线收费站前设置F型可变信息标志,共7套。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招标内容 交货地点
保津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主要包括监控系统改造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供货、运输、交付、安装、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含3个月试运营期)等全套服务。 业主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通信、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证书或监控系统工程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最近三年(2007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1日)在国内签订合同并已完工至少2个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施工(其中至少两个合同中可变情报板工程施工部分的合同额均不低于18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投标,第一信封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超过一家时,将对其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按累计合同金额由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1日至2010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联 系 人:朱灿
电 话:010-88623128
传 真:010-88621652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 箱:zhucan615@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