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大水坑110KV变电所至金家渠煤矿35KV输电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2010-06-18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大水坑110KV变电所至金家渠煤矿35KV输电线路工程(招标编号:
SHIL10030802)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神华宁煤集团金家渠煤矿
工程概况:线路全长18.54km,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单回路杆塔85基,其中自立式铁塔51基,混凝土
杆34基。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 2010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0年9月28日
总工期: 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有送变电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设施许可承装(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C.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无死亡事故(提供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D. 企业近三年内承担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合同原件);
E.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F.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
证明);
G. 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
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持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
无死亡事故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上述三人养老保险金证明、企业注
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
加盖公章的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
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
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8:30分,开标及投
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代理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税务登记证原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 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死亡事故证明原件
6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7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原件
8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材料原件—
—主要为上述3个人员
9 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备注:报名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需携带装订成册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留存。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