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NCS设备招标
2010-06-18 00:00:00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浙江
项目编号:2008-186
浙江嘉兴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委能源[2009]1338号文件核准 同意建设
,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朝临界机组、总投资约为79亿元人民
币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嘉兴平湖市乍浦镇 ,计划于2011年5月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嘉华发电
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本金占总投资额的20%,资本金以外的融资通过银行融资解决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NCS设备;
1、标段内容:本次招标的设备范围包括:NCS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
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数量详见第四卷技术规范。;
2、资格条件:2、资格条件: 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
民币1500万元;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
冻结状态; 2.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有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有二套及以上500kV变电站或发电厂计算
机监控系统设备,且至少有两年以上成功的商业运行经验,须提供业绩证明; 2.5鉴于本次招标设备
是在原二期500kV NCS系统基础上扩建和改造,本期工程的测控装置必须与原有间隔层测控设备实现
联锁与通讯(兼容),并须将原有间隔层测控设备的串口通讯方式改为网口通讯方式,AGC/AVC功能
须集成于原有的D200装置中;本期所招设备的后台系统应能实现对二期、三期整个500KV系统设备的
监控。;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
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
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
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
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
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0年06月18日 至2010年06月24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
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
、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