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民用机场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XBMH2010-095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陕西
1.招标条件
金昌民用机场新建工程已由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国函[2009]17号批复立项,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民航局和甘肃省自筹,项目法人为甘肃省机场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金昌机场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昌民用机场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XBMH2010-095
2.2项目名称:金昌民用机场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
2.3 建设地点:金昌机场内。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助航灯具设备采购;
二标段:高杆灯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标段:助航灯具、标记牌、恒流调光柜安装;站坪电缆(采购)敷设及照明。
2.5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
(1)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2) 拟供货物(如是国产)必须具有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
(3) 拟供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
(4) 具有近三年(报名时间截止时)国内民用机场助航灯具(一标段)和高杆灯(二标段)供货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并在同
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同时近三年未因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的处罚。
(5) 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等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民航机场工
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在本单位注册);投标人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民用机场助航灯光工程的施工。
(2)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等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6月 18 日至2010年 6_月 24_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一、二标段(含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三标段每套售价 1500 元,图纸押金1000元。标书售后不退,图纸在完好无损退
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7 月 8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项 目 联 系 人:宋喜双 田蕊
电 话:010-51113193 / 010-63835786
手 机:13051066817
传 真:010-51113193
邮 件:zhaobiao005@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编:1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