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523台电外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0-07-08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200万元
所属地区:吉林
1.招标条件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523台电外线新建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社(2005)3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523台,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523台电外线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与富城路交汇处;
2.3招标内容:10KV及低压电缆工程;
2.4计划工期: 2010年 7 月 15 日至2010年 7 月 31 日;
2.5建设标准: 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6总投资额: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五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6 月 22 日前(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3 时至16 时,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副本及复印件到招标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 7 月 8 日上午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刘欣 李博
手机:15210669923
联系电话:010-88621852
传真:010-88621652
邮箱:lyhg526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