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大港发电厂化学除盐设备防腐项目
2010-06-17 17:47:07
招标编号:SGE-2010-10110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天津大港发电厂化学除盐设备防腐项目
招标公告
1. 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天津大港发电厂化学除盐设备防
腐项目(招标编号: SGE-2010-101101 )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
对天津大港发电厂化学除盐设备防腐项目,进行混床、离子交换设备等设备防腐,主要是去除原衬胶层,重新进行罐体
内部衬胶施工。衬胶面积为630平方米。
工期:施工工期为6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每周按7个工作日连续计算)。
具体技术要求见第二卷技术规范书。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
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或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防腐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同类型设备衬胶防腐业绩,不低于5台次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订货合同复印件及买方联系
人电话及通信地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17 日起至2010年 6月24 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
间),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
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市。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500元人民币和100元人民币邮
寄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
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
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5.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 7 月 7 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市。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 7月 7 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万 元人民币,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
被拒绝。
联系人: 程 浩
手 机: 13121884398
电 话: 010-63891730 010-63891720
邮 箱: zhaobiao101822@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