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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电力公司2010年特急第四批设备/材料招标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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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1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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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青海省电力公司2010年特急第四批设备/材料招标项目招标
青海省电力公司2010年特急第四批设备/材料招标项目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00613_5159819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就青海省电力公司2010年特急第四批招标采购项目主设备/材料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2.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
(3)不接受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投标,实行经销商(或代理商)制产品除外。
(4)具有国家指定机构颁发的检测报告以及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必须提供国家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7)2007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2007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
(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2007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0)2007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和青海省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12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函)
合资合作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该合资合作企业视为业绩合格。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13日起至2010年6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联系人:黄勃    王磊       电  话:15201376585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jinxinzbgs@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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