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内蒙古东部电力2010年10~35千伏等主要设备材料第二批集中招标物资类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物资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明细表”。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 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 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 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 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2)业绩要求:见附表2资质业绩要求,附表中无特殊要求的,近三年业绩不少于三个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及联合体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符合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方可投标,否则将被废标,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0年6月16日8:30起至6月30日12:00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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