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煤制烯烃项目供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穿越包西铁路工程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2010-06-12 18:04:14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编号:HTJL20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煤制烯烃项目配套工程主工业供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穿越包西铁路工程项目(下穿)已由包头市发改委以神华包头煤制烯烃污水管线工程(包发改投字[2009]6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包头市九原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包头市九原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神华煤制烯烃供水管道框架桥下穿铁路工程,位于包西线K6+880处,新建1-8m混凝土框架桥(下穿),供水管线与包西线正交,用于主工业管道φ1400mm,污水管道φ1000mm及φ1400mm供水管道穿越铁路。
本次招标范围为神华煤制烯烃供水管道框架桥下穿铁路全部工程的监理。
工程主体及附属工程和相关铁路范围内排干工程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相应的技术、财务能力。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7日至2010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年7月12日 9 时 00分至 2010年7月 12日 10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7月12日 10 时 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负责人: 张雪 李梦洁
移动手机(Tele.): 15810304812
联系电话(Tel.):010-63891730 010-63891720
传 真(Fax.):010-63891730
电子邮箱(E-mail):zhaobiaocg@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 100049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