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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10线兴和至集宁至呼和浩特段旧路改扩建工程(二期)保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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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1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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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国道110线兴和至集宁至呼和浩特段旧路改扩建工程(二期)保险招标公告
2010-06-12
招标编码:CBL_20100612_5150311
开标时间:2010-06-12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园林绿化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其他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内容: 受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保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具备本公告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

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国道110线兴和至集宁段及集宁至呼和浩特段旧路改扩建工程(二期)。
2、项目概况:
国道110线兴和至集宁段及集宁至呼和浩特段旧路改扩建工程(二期)已分别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09] 1682号和[2009]2262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

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
    兴和至集宁段,起点位于兴和新区段国道110线K294+600处,与兴和东环路连通,终点桩号为

K371+719,与国道110线集宁至呼和浩特段改扩建工程(二期)起点相接,路线全长77.119公里,

由于本项目在2006年的一期改扩建时,集宁新区段(K361+100~K366+000)已设计修建为一级全幅

整体式路基,本次设计扣除该段落里程,故本项目实际建设里程为72.223公里。
集宁至呼和浩特段,起点接兴和至集宁段改扩建工程(二期)终点(K371+785.485),位于集宁

区骆驼脖子村附近,桩号为K372+000。终点位于呼和浩特北郊罗家营(巴彦镇)互通西侧,与呼

市机场高速交叉,通过既有半苜蓿叶互通向南可上机场高速,向北可与呼包高速相接,终点桩号

为K492+200。主线全长约120.224公里,全幅断面路基宽度24.5米,新建一幅分离式断面路基宽

12.25米,利用旧路改造左幅路基宽12.25米,利用旧路改造右幅路基宽维持原标准不变,分别为

10.28米、11米。
二、招标内容
1、招标依据:
   本次保险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保险人。
2、保险标的:
国道110线兴和至集宁段和集宁至呼和浩特段旧路改扩建工程(二期)。
3、招标险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和相关附加保障。
三、投标人资格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      
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1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4、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有正式的分支机构能为本项目提供现场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1、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RMB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购买凭证:
    投标方代表必须携带其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的介绍信,加盖分公司公章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

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授权代表委托书复印件、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必要授权及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0年6月12日至2010年6月18日9: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暂保单: 
    1)、鉴于本项目部分基础工程已经开工,为了切实减轻项目工程建设期风险,投标人自购买

招标文件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不得晚于2010年6月20日12:00前),必须及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

暂保单并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原件寄送)

、免赔条件等应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险方案和中标公司的承诺方案执行;
    2)、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未中标的投标人所出具的暂保单将同时失效,招标人

无需为此负担任何暂保保险费,也不需要未中标公司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3)、如投标人无法按照本项要求提供暂保单,则将被认定为不能实质响应此次保险招标要求

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6、实地风险查勘:
    2010年6月19日上午9:00,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实地风险查勘投标人需自备交通工

具,费用自理,风险自担。
7、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7月2日 10:00 时。
8、投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9、开标时间:
2010年7月2日上午 10:00 时,在内蒙古公开开标。各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并在签到册和投标确认表上签字。
10、通讯联系: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持续

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

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上述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发出书面通知。
     开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招标人只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负责人:石 磊 
手 机:15110088656
电 话:010-88436828 传 真:010-88436828
邮 箱:zbgs66@126.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编 码: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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