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泊新城西区(绿化三合同)体育大道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2010-06-10 17:03:4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00610_513273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体育大道东段(规划主干路-滨湖路)道路排水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体育大道西段(津文快速路-规划主干路)道路排水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已由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静发改投资[2008]30、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团泊新城西区(绿化三合同)体育大道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体育大道,面积13.8万平方米的绿化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 静海县团泊新城体育大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 。
招标范围为体育大道西起津文快速路,东至滨湖路,总长度2810.122米,绿化面积约13.8万平米,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
2.4工期要求:2010年6月30日至2011年4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7日发布了本工程首次招标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家数不满足招标法要求,因此延长一个公告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一级资质的单位。
投标人应具备资格: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
2、应配备1名正项目经理,具备建设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为本单位职工;
3、应配备1名项目副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有投标资格的IC卡并为本单位职工;
4、应配备1名项目安全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可由项目副经理兼任,提供的安全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并为本单位职工,具备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
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应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6、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和信息费400元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6月10日至2010年6月17日16时00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联系人 :王 浩
手 机 :15210954908
电 话 :010-88621865
传 真 :010-88621652
邮 箱 :hfstwhzb92644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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