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二期)工程水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1. 招标条件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二期)工程项目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31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受唐山曹妃甸煤
炭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该项目的水运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本工程位于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一港池的西岸线,煤码头起步工程北侧,共建设1个5万吨级泊位、2个7万吨级泊位及2个10万吨级泊位,堆场位于码头后方。本工程设计吞吐量为5000
万吨/年。
2.2招标内容: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二期)工程水运工程施工。
2.3建设工期:码头及疏浚工程计划2010年7月1日开工,2011年5月31完工,工期334日历天;翻车机房及其他土建安装工程计划2010年8月1日开工,2011年12月31日完工,工期517天日历日。
2.4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SG-1:码头及疏浚工程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地连墙码头工程、围堰拆除、码头区皮带机及转接机房基础、临时挡土墙、疏浚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SG-2: 翻车机房及其他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具体内容包括翻车机房及廊道工程、皮带机及转接机房基础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堆场道路工程、防风网、铁路工程、110kv变电站、装卸系统供电照明、辅建
区及道路照明工程、通信建筑工程、生产洒水除尘消防及污水处理系统、生活给水及辅建区消防系统、排水系统、空调冷热源及室外供热管网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
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施工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门批准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其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0日至 2010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刘欣 李博
手机:15210669923
联系电话:010-88621852
传真:010-88621652
邮箱:lyhg526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