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计重收费系统设施采购及安装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机械电子电器
所属地区:内蒙古 1、总 则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计重收费系统设施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受委托,现对本项
目计重收费系统设施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专业技术、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计重收费系统设施制造厂商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合同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计重收费系统设施采购及安装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计重收费系统设施安装地点及数量如附表所示。
分公司名称 所在地 数 量(套) 规 格
乌兰察布分公司 蒙冀界主线及匝道 5 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及图纸
白海子所 1
呼和浩特分公司 碌碡坪所 1
呼和浩特所 2
呼和浩特西所 2
卓资山所 2
包头分公司 白彦花所 1
巴彦淖尔分公司 临河东所 1
临河西所 1
磴口所 1
乌海分公司 蒙宁界所 5
蒙西所 1
海南所 1
合计 十三个收费所 =SUM(ABOVE) 2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累计完成200套(含)及以上类似计重收费系统设施的供货及安
装业绩。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原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原件和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一份,于2010年6月7日~2010年6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潜在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尤其是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
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在2010年6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8:30~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当面递交。招标人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于2010年6月28日10:00时在上述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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