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采购青藏直流联网工程通信保障系统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0711-10OTL079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北京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采购青藏直流联网工程通信保障系统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采购货物要求参见“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第九章技术规范”。
2.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国家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如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3 投标设备如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3.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6 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7 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8 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3.9 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3.10 投标人应具备电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
3.11 投标人应具有视频会议工程业绩并提供证明文件;
3.1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运行的卫星中心站或有接入国网卫星应急通信指挥系统的业绩(提供证明文件),以实现对三个卫星站的统一管理。
4. 本批实行网上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通过电汇或网上转账支付款项,需将购买登记表(附后)和汇款或付款证明加盖公章后传真至上述联系人,同时将可编辑版的购买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5. 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7日起至2010年6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6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7. 唱标时间:2010年6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唱标。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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