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兴安(49.5MW)风电项目场区配电招标
招标编号:FD-2010-302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内蒙古
受龙源呼伦贝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内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兴安(49.5MW)风电项目场
区配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
35kV风电场内集电线路施工,线路全部采用电力电缆,敷设方式基本为沿施工道路直埋,电缆路
径重叠地段采用同沟直埋敷设方式,全部电缆路径廊道基本为林地。线路起于风机控制柜止于升
压站主控室(光缆)和开关柜(电缆),线路总长约31.2公里。包含起止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工作:
电缆、光缆的敷设(含箱变到塔架控制柜部分) ;
分支箱、桥架、电缆竖井等接地施工;
箱变(配变)安装;
电缆终端、中间接头制作及安装,光纤熔接,光缆终端盒、中间盒安装;
电缆竖井施工、电缆分支箱基础、电缆桥架基础施工及安装;
电缆标志桩的制作、埋设;
试验、检测:如:箱变、电缆、光缆试验等,开盘测试;线路试验、通讯线路试验,线
路接地装置试验等。
光缆、电缆、箱变由建设单位采购放至指定地点由施工单位保管和二次倒运,其它所需
材料由由施工单位采购如:光缆金具、中间盒、终端盒、尾纤,桥架, 电缆分支箱,电缆终端
、中间头,水泥、沙土、钢筋,线路杆塔、导线、金具、绝缘子、避雷器等。
临时用地(征林)相关费用及事宜、清苗补偿、开断、跨越、二次倒运等包含在总价中;施工用
水、用电等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工程地点与交货期:
工程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兴安。
交货期: 2010年7月1日-2010年9月1日。
四、投标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许可:具有承装电力设施叁级及以上许可证书;
4、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3项以上。龙源集团业绩,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非龙源集团业绩,需
验证合同原件;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在“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网站可查),具有3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6、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
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场区配电与送出线路:不低于100万元,升压站安装:不
低于50万元);
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
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龙源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6月4日起至2010年6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
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流程
1.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
1.2、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包号;
1.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
2潜在投标人初审合格后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6月23日13:00至15: 00 (北京时间)交到北京市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0年6月23日15:00,北京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陈红娜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邮箱:nlzhaobi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