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7线至九曲湾段公路及G303线-巴彦胡硕段公路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代理负责人: 郭亿 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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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1.招标条件
国道207线至九曲湾段公路及G303线-巴彦胡硕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锡发改交运字(2010)160及锡交办2010(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国道207线至九曲湾段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国道207线K8+200处,起点桩号为K0+000,沿原有砂石路布线,终点止于九曲湾,终点桩号为K20+000,路线全长19.999(其中短链1.216米)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土路肩2×0.25米,面层采用18厘米厚普通水泥混凝土,基层采用18厘米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采用20厘米厚石渣,桥涵设计荷载标准:维持原设计标准,全线桥梁涵洞与路基同宽。
(2) G303线-巴彦胡硕段公路,路线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31+300,路线全长31.3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路面宽度均7.5米,路面为5厘米厚天然碎(砾)石面层,基层为30厘米厚天然碎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25全线桥梁涵洞与路基同宽。
全线土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施工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驻地监理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各合同段具体划分如下:
监理合同段 施工合同段 路线名称 路线长(Km) 全长(Km) 主要工程内容
ZD 01 国道207线至九曲湾段公路 19.999 51.299 路基、路面、桥涵及排水、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G303线-巴彦胡硕段公路 3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最近5年内,累计成功完成过30公里(含)以上四级及以上公路路基(桥涵)、路面、防护、排水、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要求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人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最近5年内,独立在一个合同段监理过至少30公里(含)四级及以上公路路基(桥涵)、路面、防护、排水、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5月 31 日至2010年 6月 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合同段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含图纸),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7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提交人民币15万元(现金)的投标担保,监理合同段提交人民币5万元(现金)的投标担保,现金投标担保必须在2010年6月18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