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和丰创意广场采购冷却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BITC-20101043Z
开标时间: 2010-06-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和丰创意广场采购冷却塔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备(2009)2号文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工业设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 公开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冷却塔的制造加工、检测、标志、包装、储存、运输、交货、吊装就位、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等。
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16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1 冷却水量:≥523m3/h/台 3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冷却水量:≥400m3/h/台 2台
3 冷却水量:≥628m3/h/台 3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供下述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3)同类工程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内冷却塔单个项目总循环水量合计4000m3/h(含)以上的业绩证明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评价证明原件,合同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招标人将保留对上述所有证明材料作实地确认的权利,如有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政部门作出处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
3.4 投标企业和人员如需经本市有关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登记的,还须通过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0 年05月28日至2010年06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6月22日14时30分。
联 系 方 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 系 人:江 涛 韩 璐
联系电话:010-63835786 13401117640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E-mail):dlzb66@163.com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
业务联系人:姜宏远 联系电话;13683684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