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连接线路面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06〕5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
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接线路面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是广西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主线全长约130公里,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的四车道高速公路。同期建设
的板利至东门连接线长35.09公里,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双车道二级公路;吴圩至上思连接线长62.39公里,双车道二级公路,其中
LK0+000~LK38+240段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LK38+240~LK62+390.74段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连接线路面结构为:24cm厚C35水泥混凝土
上面层+0.6cm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2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级配碎石垫层。
2.2本次招标的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连接线路面工程根据里程长度划分为3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见附件,路面工程合同段招标的内容为路
面基层、面层及附属工程等土建工程。路面工程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
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满足要求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或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在最近年度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评为最高信用等级(AA级)的投标人,最
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
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施工企业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 (以下简称“名录”,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后“名录”同时废止,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
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以及2010年出
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
份)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数量不作限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
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但标段投标数量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3条规定。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合同,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合同,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
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5月29日北京时间8时30分集中出发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6月1日上午9:00 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3日北京时间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8时10分至9时00分将
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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