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三合同)(施工)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基础[2010]30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三合同)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日处理量按40万立方米/日(原改造规模32万吨/日,新增8万吨/日)规模改造。工程投资额约6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 。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此招标只设一个标段;招标范围: 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日处理量按40万立方米/日(原改造规模32万吨/日,新增8万吨/日)规模改造包括:二沉池改造、鼓风机房(118)、多级A/O反应池、回流污泥泵房、厂区道路、排水管道及配套附属工程的施工,工程投资额约6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2010年6月1日开工,2011年5月1日竣工 。
2.5、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省(市)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工程需要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资质(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副项目经理1名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不限)(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1名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应具备投标人任命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提供的安全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副项目经理。5、外地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6、外地企业必须具备《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网上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5月17日16时00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联 系 方 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 系 人:江 涛\韩 璐
联系电话:010-63835786 13401117640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E-mail):dlzb66@163.com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
业务联系人:姜宏远 联系电话;13683684479